政府文件
关于提请郭军民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
文件号:新政发〔2023〕5号 成文日期:2023-4-25 15: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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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政发〔2023〕5号
区人大常委会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的规定,经新抚区人民政府区长苏丹同志提名,提请任命: 郭军民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。 张瑛琦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财政局局长。 王子健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。 刘学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医疗保障局局长。 提请免去: 代力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。 辛凤华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财政局局长职务。 阎东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。
附件:1.干部任免呈报表—郭军民 2.干部任免呈报表—张瑛琦 3.干部任免呈报表—王子健 4.干部任免呈报表—刘学 5.干部任免呈报表—代力 6.干部任免呈报表—辛凤华 7.干部任免呈报表—阎东
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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